一、申报单位申报时应提供:
1、保密工程项目申请报告;
2、填报《保密工程项目申报表》;
3、申报保密工程的有关文件依据;
4、建设项目的规划、立项批复文件;
5、工程项目方案示意图和1/2000(或1/500)地形图(用笔划出用地范围)各1份。
二、市保密部门审批前工作:
1、实地进行勘察;
2、查看有关文件依据和资料;
3、对照《保密范围》的规定,确定出是否符合审批要求;
4、填写《确认保密工程项目呈批表》;
5、对申请项目作出明确批复,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。
三、保密工程确认后申报单位工作:
1、申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要与市保密部门签订《保密工程责任承诺书》;
2、配合市保密部门对参加邀标的承建单位进行保密审核,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邀标;
3、要与中标承建单位的法人代表签订保密协议书,并督促其与施工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;
4、填报《保密工程项目设计/施工/监理单位情况备案表》。
参加邀标承建单位的条件并应提供:
(1)、承建单位必须具有符合建设保密工程资质要求的企业;
(2)具有良好的资信,技术力量雄厚,员工有较好的政治道德品质;
(3)、承建单位应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、资质认定证书等;
(4)、承建单位法人代表、施工人员履历情况表、身份证复印件;
(5)、保密工程的保密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;
(6)邀标的承建单位中标后严禁转标或借助他人证照进行邀标。
四、市保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管理:
1、要对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保密监管;
2、进行现场检(勘)查,填写《保密工程项目现场检(勘)查情况记录表》;
3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,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密;
4、要建立完整的材料档案,以便备查。
五、保密工程完工后,申报单位应向保密部门提供:
1、填报《保密工程项目完工情况报告表》。
2、保密建设工程完工后,必须经市保密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。